本平台在3月11日发布了一篇文章《这个时代不缺乏用嘴传道的基督徒,却缺乏有生命的基督徒》,文章梗概就不多啰嗦了,题目即是。
文章下方有个读者提问:“什么叫有生命的基督徒呢?”,这让我思索良久。
有生命,是基督徒圈子里很常见的说法,它大概是指一个人的行为举止带着属天的品质,能让人感受到一种与芸芸众生不一样的东西,他人不自觉地被吸引被影响。
往大的说,它可以是力挽狂澜、挥斥方遒。往小的说,它可以是拾遗不昧、爱护花草。
受洗初期,常听到很多励志故事,比如某位传道人一次布道,就吸引几百人现场归主。某位商人,关闭了自己多年经营的企业,做起全职传道人,使得整个城市的教会复兴。远志明、唐崇荣、寇绍恩等牧师的各种充满神大能的荣耀事迹。
每每听到这种故事,就心生羡慕,好希望自己也可以被神重用。还记得那时,我在大学上班,与教授和学生们打交道,我常祷告神为自己开启在职场传福音的大门,让我可以站在礼堂的讲台上,对着教授和学生们传道。
当时,我所在的教会有青年团契,一帮年轻人在一起高唱《差遣我》或者《中国早晨五点半》,不管是:“差遣我,差遣我,我愿去”,还是“为中国祝福”,都会使大家血液沸腾、意气风发,就觉得自己将是神的精兵,将有所作为。
以前,总以为这样的自己才是虔诚的,是震撼的,是鼓舞人心的。然而,随着阅历增长,现在觉得,这看起来的虔诚只不过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里的“自我实现需要”,在实现温饱、经济独立之后,人都会转求实现抱负、理想,希望自己被尊重、被高度认可,希望自己有一定影响力,甚至可以一呼百应。所以,这种虔诚只是为了成就个人的功利意识。
事实上,很多教会也不乏这种现象,一些牧者以及教会管理者们常视这个世道为末世、乱世,对之发出谴责,并希望神能重用自己,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像某某名牧一样有影响力的牧师,领众生归主,希望自己所在的教会,成为当地的金灯台,警醒世人。
还记得几年前在某市听道,一位预备传道人说:“弟兄姐妹们,我工作很累,可我还是不停地穿梭在教会,是因为我希望自己能在神的国建功立业。”
其实,生而为人,这些想法都很正常,它就是人性的一部分。只是,我们需要省察,到底是为着真理的缘故还是为了成就个人的功利意识。只是,我们需要明白,基督徒的自我实现与非基督徒的并无二致,背后的逻辑都相同,因此,不用觉得自己的需求披上耶稣的外衣,就是神圣的,就不自觉地鄙视非基督徒太过世俗。
如果称上述的“胸怀天下”为“拯救世界”,现在的我更喜欢做“野地里的百合花”,不再向往轰轰烈烈的舞台,似乎眼光越来越小,只关注自己的世界,操持家务、孝敬父母、养育孩子、工作赚钱,在自己这一亩三分地之外,能想到几个人是几个人,能帮几个人是几个人,而且这些关心和帮助都是平凡细小的,比如:回趟老家给邻居们带点特产,拍拍买家秀支持朋友的良心生意,经常在傍晚带一群孩子在小区想法疯玩,帮捡纸箱子的老人们积攒纸箱子,鼓励工作上的用户直到他们心生自信,给流浪汉买食物等等等等。
这些事情,不牵扯读经祷告,表面看上去与神的国无关、与虔诚无关,但正是这些个平凡细小,让我觉得自己接地气儿、有温度、没戾气,也让我常常想起耶稣的话:“然而,我告诉你们: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,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。”在耶稣眼里,平凡的百合花比荣耀的所罗门还要美。
古今中外的基督徒里,不乏有人可以在万马齐喑时呐喊,可以在时代舞台上一呼百应,这是生命。
在淡泊中坚持,在名利场外甘于寂寞,与时代潮流保持一定距离,不看重事功,始终不渝思考人类精神生活的基本问题、基本走向,这是生命。
在自家一亩三分地里勤恳耕耘,关注个人成长,以余力助邻,这也是生命。
只是不要把自己想出人头地、想被尊重被高度认可、想做思想领袖和精神导师的功利意识误以为是虔诚跟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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